婚前同居诱惑了很多男女,可并不是每一对情侣,最终都能如愿的步入婚姻!婚前同居好吗?打算婚前同居的男女,最好是做好下面的这些心理准备,才能让彼此相处更加和谐,让走入婚姻殿堂变成水到渠成的事情。

婚前同居好吗

1、尊重彼此的生活习惯,并尝试着相互迁就。

同居中,双方的生活习惯能不能很好的磨合是很大的一个问题。很多原本和谐的情侣因为同居后生活习惯总也不能协调,最后分道扬镳。因此要学会迁就对方的生活习惯,彼此各退一步。如果对方不习惯熬夜,你就不要常常做个夜猫子。

2、不要过问对方的隐私,同居不意味着他是你的私人财产。

即便是婚后也要尊重对方的隐私。同居不代表你练对方的隐私也要盘查得一清二楚。他不是你的私人财产,他的隐私更没有必要坦白从宽。多关注你们的少关心他的过往,这样你也比较容易获得幸福感和安全感。

3、同居不是真的结婚,没有共享财政的必要。

选择同居,的确让你们的关系更为亲密,但是别亲密到连经济收入都不分你我的地步。其实财政各自管理可以减少很多相处的矛盾,也能让对方觉得被尊重。千万不要抱着理所应当的观念开始接管他的钱包。

所以试婚,你得到的是什么,失去的是什么,心理要有个谱,免得浪费了青春,伤害了自己的感情。

4、选择同居,就要做好发现你不知道的他的缺点的思想准备。

同居前,每次约会,彼此都是在对方面前展现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同居后很可能因为放松了警惕,把自己的真实的生活状态完全暴露在对方面前。既然选择了同居,就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迎接他所有你知道的缺点,并学会如何相互包容,及时调整你们的相处模式。

在一起谈恋爱如果没有同居的话,彼此也许更渴望见到对方,同时每次见到对方的时候,也总是会打扮的很得体,这样无疑会给彼此给下更好的印象,可是两个人一旦生活在一起就不一样了,有些事情还是要拿捏得当,才能让彼此相处的更融洽。

如何看待婚前性行为 全面看法

对于婚前性行为的看法可谓众说纷纭,如果我们只从一个角度看的话,容易形成偏见,全面认识很重要。如何看待婚前性行为?

时代在变,许多观念也在变。而这些变化的观念,有它进步的一面,也有它落后的一面。自从"性解放"运动以来,人们对性的看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曾推动了社会文明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据统计:美国每年有一百万少女未婚先孕;瑞典有57%的男中学生和46%的女中学生有性行为经验。有人曾在我国台湾地区,对大学生作了一次性观念调查,约20%的大学生有过性交史。尽管这个数字令人担忧,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封建思想,在阻止婚前性行为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

从医师立场来看,对于婚前性交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它所带来的问题,往往超出了青年人的承受能力。无论是在生理方面,还是在心理方面;也无论是当时性感受的效果,还是对婚后性生活的影响,婚前性交都具有不良作用。

现实是无法回避的,婚前性行为已想来越被人们默认,许多人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几十年前,社会舆论可以将一个未婚先孕的女子逼上绝路,而今挺着大肚子,举行婚礼的,时有所见。这是社会进步,还是社会倒退?众说纷纭.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只要是双方同意的婚前性交合,决不是大逆不道(除非卖淫和乱伦等流氓行为),它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和心理反映,是一种自然属性没有加以很好制止的必然结果。婚前性交合毕竟是非法同居,它违反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尽管有些旧道德观念并非正确,可它对制止婚前性行为,有着它的积极意义。封建思想对性的压抑,是惨无人道的,他们公然否定性欲,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无情地剥夺了许多男女本可以享受到的欢乐。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无非使坏人增长些虚伪,好人无端的多受些人我都无益的痛苦罢了。"这个幽灵至今仍在我们的床头徘徊。

"性自由"派大肆渲染婚前性行为的合理性和好处,甚至主张"试婚"。这些极端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它的结果只能带来堕胎、私生子、性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是对爱情、婚姻、社会的极大不负责任,是一种低级的,动物性的肉欲主义。一些人奉腹中儿女之命完婚,而非出于两人的爱情,结果,等待他们的是婚后的悲剧。

那种"反正关系基本上确定了,干脆“先行为快”的想法,是极其危险的。且不谈婚前性交会给男女双方在生理、心理上造成的伤害,光就性道德对男女的两重标准,使女性成为婚前性交合的重点受害者来说,男性也不应迈出这一步。人们似乎能容忍一个男性与多个女性发生性关系,而不能允许女性有越轨行为,这是一种男女不平等的表现,是极不公平的。要消除这不公平现象,并不是叫女人象男人一样放纵,而是主张在性行为、社交等方面,男女应有同等的权力。作为女性需要自重、自爱、阻止婚前性交合的发生,因为到头来,最倒霉的是女性自己。

婚前性行为的情况很复杂,如果真的很爱对方,我们不能揪着以前不放。而如果只是没有结婚就发生了性行为,只要以后是幸福的就更无需多虑了。

婚前同居,致离婚率更高

我国离婚率高,过早同居或是诱因。现代年轻人越来越开放,对待恋爱和婚姻不再像父辈那样谨慎和拘谨,不合适就分手或离婚就可以了,而同居也成为了很普遍的一个社会现象。

女性在婚前性行为的误区

1、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

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已进入高层次、快节奏、多色彩时期,生活方式在改变,恋爱方式也在变。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有的女青年说:“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巳经九十年代了,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等。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如痴如醉地拥抱、亲吻、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使理智巳难以抵御。有一项调查发现,44.67%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其中50.33%的人表示愿意,80.33%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按我国性道德规范,男女恋爱期间的性行为,最亲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依偎、爱抚,只有在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方能发生性交行为。随心所欲的“新潮”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

2、崇尚种种性自由观念

近几年来,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我国性文化的时而泛滥,冲击了有着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有的女青年说:“我们正面临八方大潮冲击,再理智的女性也会感到困惑——”道德的音乐盒巳安抚不信当今一些青年人矛盾痛苦的灵魂与肉体,她们的性观念己和原始本能需要划上了等号。因而,有些女青年认为“即然巳成熟了,那么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生理需要。”有的说:“只要自己爱的快乐就行,”也有的说:“怀孕怕什么,性爱没有罪,”“女人不作一回人流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在调查中,有32.67%的女性认为“贞操不很重要,”有19.7%的性交后根本无所谓,并说“就那么回事,”等等。观念一变,行为随之而变,当她们的爱情还处于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驾驭生活之舟时,就被欲火烧得不攻自破,发生了不该过早发生的性行为,有的与男友周期性地发生关系,有的虽巳预感到两人不可能最终成婚,但那种特殊的关系仍一如既往。扭曲的性观念使扭曲的性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拾,结下了“不负责任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