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晚7点,高雄仁武区霞海路的晚高峰里,一辆乱窜的小客车打破了平静——它先是车速飙得比旁边车快一倍,接着还多次跨过双黄线怼到对向车道,巡逻警员刚抬手示意停车,司机脚下油门一踩,直接往三民区方向逃了。
警方追了两公里,直到大中一路遇到车阵堵死,本以为能截停,结果司机的操作更疯:挂倒挡、踩油门,朝着围上来的警员就撞!“我同事差点被蹭到,那车屁股都快贴到他膝盖了!”现场辅警事后说,眼见要出人命,带队警员只能拔枪喝斥,可司机跟没听见似的,还在往前顶。无奈之下,警员对着车的前轮连开15枪——“打前轮是怕伤到人,要是打车身,说不定得闹出人命。”
即便轮胎被打瘪,司机还是硬着头皮冲开一条缝逃了。可他没想到,警方的监控早把车牌和路线拍得一清二楚:仁武分局联合刑事大队调了30多个路口的监控,凌晨0点就摸到他的租屋处,敲门时他还裹着被子打哆嗦,嘴里重复着“我没带毒品,我就是怕”。
问起逃跑原因,答案让办案民警都愣了:“没系安全带,加上以前有毒品前科,看见警察就慌了。”原来李姓男子当天出门急,忘了系安全带,远远看见警灯就心虚,越想越怕,干脆踩油门跑——可他忘了,没系安全带最多罚几百块,拒检撞警察可是要蹲局子的。
目前他已经被以公共危险、妨害公务罪送办。回头看这事挺唏嘘的:就因为“怕被查安全带”这点小事,闹到要撞警察、挨枪子的地步,何必呢?法律从不是“抓小错”,而是守底线——遇到检查配合,比“慌不择路”靠谱一百倍,毕竟跑得了车,跑不掉法律的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