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的概念、特征及其本质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合法结合,即男女相亲,结为夫妻。社会人类学一般认为,所谓婚姻,是为社会所认可的,特别涉及男女双方制度化关系的匹配安排。它具有两个基本特点:
1.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建立家庭和生育子女的意向。
2.婚姻的性关系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认可的两性性行为准则。婚姻形态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还各自具有其不同的情况和特点。现代的婚姻概念比人类初期的婚姻概念要复杂得多。在现代,婚姻一般指男女得到了社会及法律承认的结合,夫妻关系的建立和存在。其基本点是社会所承认的性关系。婚姻是产生家庭、亲属的前提和基础,家庭、亲属是由婚姻发展的必然结果。

婚姻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性。婚姻关系的核心是以男女互爱为纽带,与性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为社会和法律所认可,承担一定义务和责任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说,婚姻是人们为了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依社会风俗和法律规范化了的一种特殊社会关系、社会行为。正因为如此,婚姻问题是人类社会的一个重大课题,历来为社会所重视,并为此立下许多限制和规矩,以保障婚姻的成立和稳定。

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婚姻是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而产生的一种社会关系,它的发展、变化和性质、特点,受到自然规律的一定的影响,但主要是由生产关系所决定。家庭则是以婚姻、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一种社会生活形式,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制度是指一定社会中以两性和血缘关系为特征的婚姻家庭形态,它是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和道德观念的变化而变化的。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婚姻制度及由此产生的家庭制度经历了不同形态的发展过程。

人类原始群婚时期,两性关系是“男女杂旃,不媒不阳聘”,性行为只是性欲的发泄,没有羞耻,性爱也不存在排他性,那时没有婚姻家庭。氏族公社时期才出现了与原始公有制经济相适应的人类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即血缘家庭和对偶家庭。血缘家庭,又称多夫多妻制、血族群婚制,是人类婚姻史上婚姻产生的最初阶段。对此,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照辈份来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之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而他们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和曾孙女们,又构成第四个圈子。这一家庭形式中,仅仅排除了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与义务。同胞兄弟姐妹、从(表)兄弟姐妹、再从(表)兄弟姐妹和血统更远一些的从(表)兄弟姐妹,都互为兄弟姐妹,正因为如此,也一概互为夫妻。兄弟姐妹的关系,在家庭的这一阶段上,也包括相互的性交关系,并把这种关系看作自然而然的事”。这种婚姻的典型形式,即亲兄弟姐妹互为夫妻。接着恩格斯又说:“夏威夷的亲属制度(这种制度至今还在整个波利尼亚通行),使我们不能不承认这种家庭一定是存在过的,因此它所表现的血缘亲属等级只有在这种家庭形式之下才能发生。”许多历史学家、社会学家认为,中国在周代以前,曾有过群婚制婚姻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从禁止不同辈份的人有性交关系开始,即从脱离杂婚开始。群婚又分为血缘群婚制与亚血族群婚制。血缘群婚制是指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在内的同一辈份的人即是兄弟姐妹的关系,同时又是夫妻关系这样一种婚姻制度。亚血族群婚制是在自然选择法则的支配下,血族群婚制的进一步发展。它禁止同胞兄弟姐妹及其他的近支兄弟姐妹共结婚姻,而限于远系一群姐妹与另一远系一群兄弟结婚。群婚制是母系原始社会阶段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是在阶级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确立产生的。我国对1954年在山西发现的“丁村人”、1956年在湖北发现的“长阳人”、1958年在广东发现的“马坝人”的考据,证明我国原始人在旧石器时代中期已由群婚阶段进入血缘婚阶段。人类从古至今,经历了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个体婚制(即一夫一妻制)。虽然各民族、各个国家的婚俗都各有特点,但基本方面都离不开这三种婚姻形态。而且任何一种都是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特别是经济基础相联系的,是以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正如恩格斯曾经指出的:“这三种主要的婚姻形式在大体上与人类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相适应。群婚制是与愚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在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在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之间,插入了男子对女奴隶的统治和多妻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1卷,人民出版1965年版第88页)勒绍肜曾发表文章谈到恩格斯揭示了人类发展史上三个“最伟大的进步”。第一个“最伟大的进步”,是由动物性的“雄性嫉妒”变为“雄性的相互宽容”’第二个“最伟大的进步”,是由动物的乱伦关系变为人类的伦理关系;第三个“最伟大的进步”,是由动物性杂乱的两性关系变为相对固定的对偶关系。人类由群婚制过渡到对偶婚制的“最后胜利”是一夫一妻制。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家庭形式,虽然都属于一夫一妻家庭类型,但由于各该社会中生产资料私有制具有不同形式而各有区别。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婚姻的缔结往往受政治经济利益的影响。在剥削阶级社会里,奴隶主和封建主公开实行一夫多妻制,资产阶级衽以通奸、宿娼等作补充的一夫一妻制。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形成真正的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新中国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的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结婚、离婚的具体条件和禁止事项作了具体的规定。

夫妻生活稳定能保证婚姻和谐吗?

最近跟闺蜜吃下午茶的时候,听到闺蜜跟我说的一件事,她说看到一个新闻,说英国有一个女子专门从事运营着英国最著名的电动男票评测博客,几年来她已经评测了超过2000种不同的振动棒。现在她一周只工作7小时,一周要高潮15次,一年收入超过1万5千英镑。闺蜜跟我说这事的时候,语气里带着惊奇还有羡慕,在她看来那个女人实在太幸福了,又能高潮又有钱赚。

我能理解闺蜜的想法,她跟她老公结婚快3年了,感情虽然稳定,但在夫妻生活上,闺蜜的感觉一直不佳,她老公在床事上比较冷淡,让闺蜜很苦恼,又不敢对老公提出要求,怕他觉得她欲望强烈。因此闺蜜很羡慕英国的那个女人,甚至跟我说如果中国有这种职业,她一定会去应聘。曾经闺蜜在我家住过一晚,不小心被她听到我跟老公爱爱的动静,也从那时起,在闺蜜眼中,我就是性福的小女人,老公都离不开我,让她很羡慕。

可是她从不知道我内心的苦恼,老公床事冷淡让女人苦恼,但老公欲望太强烈,也同样让女人苦恼啊。曾经,我跟老公的夫妻生活质量也只是一般,老公从事程序员的工作,作息不稳定,压力大,挺伤身体的。刚结婚的时候,我跟老公的性生活很糟糕,一方面是我们都是第一次,没什么经验,另一方面是老公不持久,总是进入正戏没多久就缴枪投降。

那时我还忧郁,担心自己享受不到作为女人的那种快乐,也担心老公的身体,会因为工作而越来越糟糕。可是我也没担心太久,因为老公虽然嘴上没说,但心里也明白他的问题,后来也不知道他从哪听来的招,特地上久紧网上特供店去买了几盒久紧避孕套回来用。我当时也不知道这个避孕套的功效,老公也只是跟我说我们还没有要孩子的计划,所以得做安全措施。

直到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老公在床事上的表现一点点变化着,刚开始感觉并不强烈,直到用掉了一些久紧避孕套,我开始感觉老公坚挺的时间越来越久,最久的那次,他竟然坚持快半小时还不泄,那晚折腾得我都累了。事后我问老公做了什么,我担心他是不是吃了什么药,而老公因为自己难得的持久力也很得意,他笑着告诉我他没吃药也没做什么,都是久紧避孕套的功劳。原来他从网上得知这个避孕套能延长男人的床事时间,还能让女人私处越做越紧。他也只是抱着尝试看看的心态买了一些,没想到效果会如此明显。

从那以后,原本对床事冷淡的老公开始沉迷于性事,他喜欢看我痛苦而欢愉的表情,喜欢我无助地讨饶。他变得很自信,还会花时间去研究如何让夫妻性事更和谐。起初跟老公如此我也挺开心的,但时间长了我就受不了了。老公性欲太旺盛,每晚都要折腾很久,如果我不配合他还会生气,觉得我没有尽妻子的义务。

可是我工作也很累啊,每天下班回来还要洗衣服做饭,到晚上洗完澡躺在床上,有时候真只想好好睡个觉就好。可老公接受不了,在他看来,他从事技术工作,工作强度、难度都比我高,他都不累,而我喊累就只是拒绝他的借口而已。总之因为这事,我们小吵小闹无数次,这种私密事,我也不好意思跟家人、朋友说,只能默默藏在心里。而前段时间听到闺蜜的倾述与羡慕,我内心真是感觉复杂。

今日鼓起勇气写出来,就是想寻找个对策,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老公理解,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和谐,并不是频繁就好的,其实只要两人感觉舒服、开心,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同居的尽头未必是婚姻

同居似乎在当今社会变得流行,但是有时候同居过后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期望,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呢?

有一种可怕的现象正渐渐成为一种风气,悄悄漫延:迅速地恋爱,迅速地同居,无限期的结婚计划。同居,在时下是一个流行、敏感而又暧昧的词语。婚前同居已成为当今男女恋爱方式的一种流行趋势,很多年轻男女认为婚前同居是理所当然的,试婚是为了提前体验婚后的幸福生活;也有的年轻人仅仅是因为个人的生理需要,只是抱着游戏的心态。现实与浪漫之间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同居的男女关系最能体现。有了说,同居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结婚。然而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同居的尽头是劳燕分飞。

同居,浪漫到现实的转变

真实与浪漫之间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同居的男女关系最能体现。男人,从认识女人的最初认为女人是精神的,到同居感悟出女人是物质的,也仅仅只是一个浪漫到真实的转变。

同居女人错把承诺当“债权”

很多女人错把男人的承诺当作了债权,以为握在手中最终就能实现自己的权利,其实不然。承诺没有白纸黑字,即使白纸黑字了,产生法律效力了,也不能强买强卖的。他承诺他爱你一辈子,他在爱情的最初承诺会娶你,要娶你,最后他不娶了,怎么办?拿到手的才是真实的,握在手里的百万欠条与荷包里的十万现金,哪个才是真实?

女人,最怕被蒙在鼓里。一心一意的经营着同居天地,等待着婚姻的实现,岂料对方早已经没有了永远的打算。朋友A就是一个例子,与一个比自己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女子恋爱了,同居了,时间久了却发现女子不合适娶回家做妻子。母亲对该女子不满意,A与自己的朋友在一起时也表现得明白,偏偏女子自己蒙在鼓里。每次看见女子甜蜜温婉的笑,我心里都止不住泛上一阵阵微寒。婚姻,或许在女子心里还是一个能触碰到的美梦,而旁人,没有吹破肥皂泡的责任。

女人十次分手都是假,男人一次就是真

我相信女人说十次分手十次都是假的,我更相信男人说分手一次就是真的。

吵架了,女人闹分手;生活枯燥了,女人说分手;抢电脑了,女人埋怨着想分手;出轨了,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要分手……最后呢,只要哄哄,僵局就挽回了。我是不愿意听男人说分手的,我也不知道如何面对男人的坚决。冷静吧,心在流血;哭闹吧,对方更厌恶;不做表示吧,不甘心……最后呢?真能挽回男人分手的决心,以后的生活也是战战兢兢的。男人不会轻易说分手。

在同居的生活中,最不应该的想法就是“为什么我该这样而对方不主动这样”。无数次触摸到自己和别人的这些该与不该,辛酸的感觉就扑面而来。女人,该做饭?!男人,该挣钱?!那么女人若不做饭,男人若不挣钱呢……一系列的矛盾在芝麻绿豆的小事里积累,到了男人累了,因为他们习惯忍耐,但他们心里在想着要不要忍耐一辈子。又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

同居的尽头未必是婚姻

大多数苦恼同居的对方不愿意结婚的都是女人,哎,女人。苦恼自己的青春,苦恼自己的付出,苦恼那一时半会儿得不到的红本本。

为什么同居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之后却不结婚?

同居并不是婚姻的条件,正如婚姻并不是为爱情买保险。做了同居这个决定,有同居的胆量就要敢于承担后果。婚姻对于同居来说应该是个自然而然的过度。同上了同居这条船,却过不了婚姻这座桥,临到桥头了,总不至于一头撞死吧。

日思夜想对方会不会娶自己,对方会不会嫁给自己,这不是同居者该有的心态。同居者结婚应该是一个有计划而缓慢的进程,而不是一个绚烂的浪漫场景,因为奢侈的浪漫愿望对于已经同居的双方来说都不真实。要进展到心平气和而且愉悦的谈论婚姻,谈论怎么样利用两个人的钱来摆酒席,谈论到那里照婚纱照,谈论蜜月去哪里旅行……而不是想着在众人面前标榜是对方苦苦的哀求自己才答应这婚姻。无论男女,都该正确而且明白的表达自己想结婚的愿望,并弄清楚对方的意愿,而不是总在独自猜测中增长自己的不安全感。与其在网络上宣泄这样的迷茫,不如在生活里多做些实事。

作为女人应该洁身自爱,提高自己的技能,做一个有魅力有影响力的女子。

夫妻性生活是婚姻性心理的重点

婚姻是两性在生物学基础上的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结合。结婚是恋爱成功的标志,是两性关系的全面扩展和深化。夫妻性生活是婚姻性心理的重点。

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夫妻关系是否和谐的重要因素。据波兰有关研究报道,享受到较高或很高性满足的女子,认为她们的婚姻是幸福和比较幸福的占79%;而性满足程度较低的女子认为她们的婚姻是幸福和比较幸福的则为36%。

国内高彩芹等(1988)对沈阳市1000例离婚案分析。以性生活不和谐为理由提出离婚的,男性占总数的47%,女性占总数的17%。钟友彬等(1988)的调查显示,因性生活不和谐为最主要离婚原因的人至少在40%以上,其中男性占离婚男性总数的63.6010,女性占离婚女性总数的27.9%。可见,国内外的资料都证实性生活的和谐对于良好夫妻关系的建立与维持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引发心理疾病。性生活和谐与婚姻其他方面的和谐有互为因果的关系。但无论怎样,都与性心理有关。

夫妻性关系不仅具有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可带来性的满足、爱的幸福以及促进人格的发展。夫妻双方应了解自己及对方的性生理、性心理特点,包括男女性生活的差异,性生活前的心理准备,性交的频率与姿势,新婚之夜的性紧张和性恐惧等诸多方面。夫妻双方应主动调节,相互适应,发展感情,以促进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